(转载自2021年8月25日《遵义日报》,原文标题:尖山子村调解会化解村民纠纷)
近日,在正安县新州镇尖山子村村委会会议室,关于张、杨两家因房屋买卖涉及的土地林权矛盾纠纷调解会议正在进行。
说起张、杨两家的矛盾纠纷,尖山子村驻村第一书记王纪鹏说,张、杨两家原本是亲戚关系,2009年,杨家父子迁居,在邻里乡亲的见证下签订契约,将自家遗留的房屋3间及牛栏猪圈等,以1万元的价格卖给张家父子。契约还规定杨家的山林、竹林、菜地、田、土等由张家父子承包耕管。今年7月,杨家向张家提出诉求,认为当时和张家签订的契约中1万元钱只是房屋的钱,山林等不包括在内,张家应该把林地归还于他。张家认为当时花1万元买房子时杨家曾承诺房屋及其山林是一起作价的,从而拒绝了杨家提出的诉求。由此,张、杨两家矛盾开始激化。之后,双方找到村委会调解。
当日,在会议室,尖山子村支两委班子主要成员倾听了张、杨两家,以及有关见证人的陈述后,一方面安抚双方的情绪,一方面就张、杨两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集中讨论。村支两委在对相关法律法规、农村的传统及矛盾产生原因等进行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立足公平公正,针对双方诉求、契约中存在的漏洞、契约的合法性等诸方面进行了细致深入的分析,以满足双方诉求利益最大化为基础提出了解决方案,让张、杨两家握手言和,双方在相互理解谦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和解。
王纪鹏说:“农村纠纷时有发生,为了帮助群众更好地化解矛盾,不断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作为村支两委班子必须养成善于调查研究的基本功,必须掌握一定的法律法规,掌握一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方法,对群众采取疏导引导,充分利用‘党建+村管事’的治理优势,将群众的矛盾消灭在萌芽之中,努力为构建和谐新农村作出贡献。”(撰稿: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