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研究生教育>>培养方案>>正文
遵义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2017-12-19   审核人:

学科代码:030505

学科名称:思想政治教育

第一部分 学科定位与发展目标

马克思主义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反映客观世界特别是人类社会本质和发展规律的科学,是关于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学说。马克思主义学科适应时代和实践发展的需求,担负着马克思主义理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任务,同时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提供学理支撑。

遵义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硕士学位培养目标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专业基础知识扎实,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能够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教学、研究人员,以及能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社会工作、企业管理等工作需要的高级专门人才。

遵义医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硕士点现设有四个研究方向,即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当代中国道德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

根据本学位点实际承办单位——人文社科学院的师资力量和科研实力,本学位点今后将重点发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研究”两个方向。未来五年,力争使本学位点继续保持在贵州省医科院校中的学科优势,同时赶超贵州省其他类型高校中的学科发展,并力争升格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第二部分 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一、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本专业研究生在校期间除了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2门公共课之外(各记2学分,共4学分),还应该学习本专业及相关知识。此部分知识主要通过专业基础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获得本学科应该掌握的知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学习主要以《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导读》、《社会学理论与方法》三门课程为主(各记2学分,共6学分)。专业知识学习主要以《青年思想教育理论与方法专题研究》《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教育史专题研究》和《当代社会思潮专题研究》三门专业基础课(各记2学分,共计6学分)和《伦理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研究》《中国传统文化专题研究》三门选修课为主(各记2学分,共计6学分)。所有课程考通过后获得22学分。

通过学习,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产生的历史必然性,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结构,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基本特征;了解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过程、历史经验和发展规律;了解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思潮及潮流;了解中国近现代历史和人民选择马克思主义、中国共产党、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和基本经验;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历史进程的基本规律及所形成理论成果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了解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前沿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基本问题;了解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理论与科学方法。通过学习,能够较好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总结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指导实践过程中的经验教训,并研究和分析现实社会问题。

本专业研究生除学习以上课程和掌握本专业基本知识之外,还应该掌握导师所在的学科方向的基本知识。

二、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一)学术素养

本专业研究生在校期间应该阅读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重要文献,有比较深厚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功底和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了解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与方法。了解学科研究的最新学术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善于在讨论中得到启发和提高。

(二)学术道德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坚持正确的理论立场,不得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恪守学术道德规范,遵纪守法。发表的论文成果和学位论文中不得有剽窃、抄袭、侵吞、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严禁伪造或篡改数据、文献、注释,杜绝一切学术不端行为。

三、获本学科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学术能力

(一)获取知识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具备发现问题,研究问题的能力;能够通过调查研究,掌握真实而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养成学术思考的兴趣,掌握学术研究的科学方法。

(二)科学研究能力

本专业硕士生应该在导师的指导下参与学术研究训练,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研究。应该以第一作者在人文社科学院规定的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同时应积极申报校内外各层次研究课题。

(三)教学能力训练和实践

本专业研究生应参加1—2次教学活动,能够通过人文社科学院的专家考核,合格者,记1学分;同时,本专业研究生应参加1个月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合格者,记2学分。

(四)学术交流能力

本专业研究生应该能够正确地表达自己的学术观点,积极展示自己的学术成果,参加校内各种读书报告会、学术沙龙等学术交流活动不低于4次,记2学分。

(五)其他能力

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应该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与人合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能够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并具备阅读外文文献,写作外文摘要的能力,合格者,记5学分。能够撰写专业领域的文献综述,记学分2分。

四、学位论文要求

(一)规范性要求

学位论文写作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或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全面训练,是培养研究生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主要环节。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做到主题集中、鲜明;文章层次清晰,逻辑严谨;引用资料翔实、可靠;基本观点正确,论证充分、有力;文笔流畅,书写格式规范。合理使用引文,对已有学术成果的介绍、评论、注释,应力求客观、公允、准确。引文应以原始文献和第一手资料为原则。凡引用他人观点、方案、资料、数据等,无论是否发表,无论是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应详加注释;凡转引文献资料,应如实说明。不得以任何方式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二)质量要求

本专业研究生应该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学位论文,且严格遵循选题、开题、撰写、答辩等程序;注重学术质量,反对粗制滥造和低水平重复,力求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有所创新。

(三)学问论文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是对研究生专业知识、论文写作,研究成果等综合能力考查的过程。学位论文答辩包括预答辩与正式答辩。通过预答辩者,记学分5分,并有资格进入正式答辩。答辩通过者,可获得法学硕士学位。

第三部分 编写成员

参与本标准制定的人员:杨晓苏、田宗远、黄宇、贺梦依、龙艺、谢仁生、谷松岭、鲍中义、李仕波、王国桢、陈俊钊。

2015-10